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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1 / 3)

☆、 李文凤

镇西头有个杏花溪,镇里的人都爱在那边浣纱或者洗衣裳,早晨过去,常常听到棒槌捶衣服的声音。梳着大辫子的瘦弱姑娘仔细的用瓦罐装了水,朝家中走去,她虽然瘦弱但面容机灵可爱,年纪有十七岁了,看起来却不过十四五岁。

把从杏花溪打来的水,轻轻的洒在后院的花朵上,仿佛浑然天成的花上的露珠儿一般,又好看,又自然,看起来生机勃勃。

屋里的人又咳了起来,文凤在衣裳上擦了手,快步进屋。

屋里黑漆漆的,彼时绍兴的有钱人家用起了电灯,一般的人家也有油灯。可文凤家里常年给母亲治病,父亲又烂赌,祖宅都给卖了,一家人住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小房子里,这还是族人体恤,故而给的这间屋子。

给也不是白给的,文凤的小姨就被族里的某位族老卖了,乱世人不如太平犬,家里人再难过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去。

想到这里,文凤就咬牙切齿,她恨李家人,却又要受到李家的庇护。

“妈,我给您倒点水吧。”她看着母亲,也是满脸愁容。

文凤的母亲庞翠霞早年也是族中有名的人物,她丈夫是庶子,凭着她一张巧嘴过继到了李家族长的名下,可惜好景不长,李家的族长吃大烟死了,丈夫在族里没有威信,后来也吃上大烟,还有了赌瘾,家也败落了。

现在看她骨瘦嶙峋的脸,很难看出她曾经差点做了李澹填房的人,她已然是落魄到连浆洗婆子都不如了。

“不用忙活了。”庞翠霞连连摆手。

她这病还能熬几年,左不过是拖累女儿罢了,她已经是看日子了,早把自己当成是将死之人了。

“妈,明日我去赶集,若是多卖鞋花,我给妈买一只鸡,鸡汤最是养人了。都是文凤没用,才让妈成日吃糠咽菜,没得好日子过的。”文凤很是自责。

庞翠霞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庞,叹了一口气:“你不必给我买这些,你把钱都存好,你这么大的姑娘,也该为自己打算了。”

“妈,您说什么呢?”她才不想为自己打算,嫁人有什么好的,隔壁的二堂叔看着斯文,结果把二堂婶常常打的起不来身,镇东头的李太太江氏,难得的美人,又如何,在她婆婆面前战战兢兢的,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
她生于市井,虽然顶着李家小姐的名头,却是个和下九流打交道的人。越是如此,就越讨厌男人,恨天地不公。

但同时她也知道母亲最大的心愿是盼着她嫁人的,她也只能在她面前应付一二。

庞翠霞终究叹了一口气,就着女儿端的手喝了一口,却又是惊天动地的咳嗽。

“文凤小姐——”

外面传来叫喊声,文凤对庞翠霞使了个眼神,出门一看,倒是认识的人。利妈也一笑:“文凤小姐,我是来找您买花的,我们大小姐结婚,想摆几盆花到园子里,太太说照顾族人生意,又说您的花一向好,所以我这就来了。”

有钱不赚王八蛋,一听生意上门,文凤立马堆起笑脸:“原来是文鸾的婚事要用的啊,您看您要买几盆,我再多送您一盆,也当是给文鸾的贺礼了。”

本来文鸾结婚是族里上下都请遍了,文凤虽然爱钱,但知道自家没钱去送份子,所以并不打算去,但人家上门做生意,总得说些讨喜的话儿。

利妈看了看几盆野芍药和菊花,便定了,文凤也帮着一起搬到李家去。一路上遇到的族人多,人人都在说文鸾许了个好人家,还有不少人跟利妈打听文鸾嫁妆的事。

尽管知道这些人不知道李家真正的空架子,但为了李家的声誉,也为了江氏的名声,利妈肯定要吹嘘一番了:“说起来现在又有谁的日子好过了?可咱们家的老太太太太,都疼我们大小姐,不仅把大姑爷的聘礼全部还回去,我们自个儿还拿了几十抬嫁妆出来。”

“哟,这可真是难得,你们家大小姐都这样了,到了二小姐,那不是更多了。”路人起哄。

利妈矜持一笑。

这就是官宦人家的旧仆的样子了,常常有种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模样,就是落魄了,那也得吹牛。

外边的人不知道,都十分羡慕。

红木门打开,文凤小心翼翼的跟在利妈身后走,她在心里感叹,这宅子可真大呀!还未走到园子里,就见穿着嫩绿袄裙的美丽姑娘走过来,她似乎和自己差不多大,但面庞十分精致好看,优雅的就和戏台子上的大家小姐一样。

利妈忙躬身问安,文静乍一看还没认出文凤来,现在倒是记起来了。她就是前世的陆二太太,那个似乎和宗司令的太太沆瀣一气的人,可现在的她完全看不出来十年后的样子。

她想自己和李文凤无冤无仇的,她想除去的人应该是陆三爷,只是恰好宗司令太太想报复自己,故而二人合谋。

她以为见到仇人会恨,却没想到心中还有一丝解脱,因为她终于离开了前世的糟粕环境,可以重新清清白白的做人了。

无怨也无恨,什么都是重新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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